近日,长沙县教育局公布
2017
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今年长沙县新认定了一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全县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达到
158
所之多。
一年一评估,三年一认定
普惠性幼儿园是指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行为、保教质量等因素,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定为一、二、三、四级,分别对应公办幼儿园的省、市、区县(市)示范园和标准园的办园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评估,三年一认定。
此次新认定的
19
所普惠性幼儿园分别为
5
所一级园、
6
所二级园、
3
所三级园和
6
所四级园(含级别提升的幼儿园以及复评的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将有效缓解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长沙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公布《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每间教室的面积,每个班的玩具、图书,在这个标准里都有明确细则。据悉,目前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有
158
所。
收费不超过同级别公办园
民办幼儿园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后,办园条件和管理水平也要达到相应标准,同时其收费将不得超过同等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具体为一级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不得超过
1200
元
/
月,二级普惠性幼儿园不得超过
1000
元
/
月,三级普惠性幼儿园城区的不得超过
600
元
/
月、乡镇的不得超过
450
元
/
月,四级普惠性幼儿园城区的不得超过
500
元
/
月、乡镇的不得超过
400
元
/
月。
幼儿园收费的另外一大块为伙食费。要求按照“保本不盈利”按实计收,每餐最高不超过
6
元,每轮点心不得超过
2
元。幼儿伙食费不得用于幼儿园其他任何用途(包括食堂改造、设施添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