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消息,长沙县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开始申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
个月
(
含
36
个月
)
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取得初级
(
五级
)
、中级
(
四级
)
、高级
(
三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可申请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据介绍,职工取得初级
(
五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职工取得中级
(
四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职工取得高级
(
三级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湖南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
(
工种
)
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
(
工种
)
为准,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
10%
执行,“同一职业
(
工种
)
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务必按文件要求如实申报,对虚报冒领、骗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个人,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市民如果想了解详情,可电话咨询:
84011779-9909
。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携带《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可登陆
www.csx.gov.cn/rsj/
进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
(
银行
)
卡复印件,前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厅失业保险
47
号窗口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请人申报补贴信息于次月
1
日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再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于次月
15
日前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
(
银行
)
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