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长沙县妇女联合会网站!!!
长沙县实施“五大工程”高水平落实妇儿规划
发布者:县妇联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 打印 ]  [ 关闭 ]  

    长沙县作为“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全国和湖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之一,围绕“率先示范”目标,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妇儿工委协调,成员单位履职,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妇女儿童事业成效显著: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基本实现,政府购买“伴随成长”家庭教育公益项目、实施儿童保护机制建设试点等十余项工作在全国、全省率先实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致力造福妇女儿童”的主要做法在长沙市第六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1、实施“素质工程”,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综合能力。坚持教育强县,家庭教育先行。确保做到“五个优先”: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证、教育用人优先补充、教师待遇优先落实。2012年成功创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2013年成为全国20个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县之一;2014年9月,代表中部六省在全国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2015年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伴随成长”家庭教育公益项目政府购买的县;2015年5月长沙县成功通过教育强县验收, 2016年被教育部明确为全国家庭教育10个实验区之一,而且是唯一的农村县。

    2、实施“致富工程”,拓宽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实施一系列促进妇女就业、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确保男女平等就业、技能、收入同步增长。5年来,妇女就业人数占全县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6%以上,公务员、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中女性人数不断增加。

    3、实施“人才工程”,扩大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影响。先后出台《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长沙县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划》,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建立动态管理的女性人才库。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女性比率18.09%,县党代表中女性比率26.33%,县级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31.34%,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率达33%,全县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达40%,科级后备干部队中的女干部比率33.47%,村(社区)女支委占比33%,女村(居)委占比48.4%。

    4、实施“安康工程”,妇女儿童民生福利显著改善。加大对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帮扶力度,关心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全面推广女性妇科病普查、两癌筛查、免费婚检和关爱女童、社区儿童保护机制建设等项目,构建了完善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2014年起,全县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

    5、实施“屏障工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县妇女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90%以上。实行部门联动,公、检、法、司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公检法司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协作机制。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2014年成为全市两个开展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试点县区之一。妇儿工委办积极推进社区儿童保护机制建设,初步构建了基于村(社区)的三级儿童保护模式。